书友们,听我一言!我刚看完一本让我彻夜难眠的小说,每个情节都紧张刺激,角色一个个鲜活得像是你身边的朋友。它带来的阅读体验绝对不止是打发时间那么简单,而是一场深度的心灵之旅。不看这本书,真的会错过很多精彩!赶快加入我,一起沉浸在这个非凡的世界中吧!
《有爱不觉天涯远》 作者:卫宣利
第一辑:玫瑰丝巾
玫瑰丝巾
是在朋友的生日partay上遇到的她,27岁的成熟女子,优雅,干练,颈间一条飘逸的玫瑰丝巾,伴着她轻盈的步履飞舞如蝶,更衬得她仪态万方风情无限。
他的目光越过人群追随着她,那一抹灵动飘逸的玫瑰红,引燃了一颗激情四溢的心。
便开始有许多“巧合”:她常去的咖啡店,总能碰到他;她不小心丢掉的钥匙,会碰巧让他捡了去;她去看电影,散了场还兀自抹眼泪,也是他,递过来一方洁白手帕……便这样慢慢熟悉起来,她盈盈的笑,如花一样,开在他的掌心。
很奇怪,她那样风情万种的女子,却不喜欢耳环项链手镯之类的饰品。惟独丝巾,却是无论春秋冬夏,从不离身。真丝的,羊绒的,薄的,厚的,长的,方的,或打个漂亮的蝴蝶结,或随意绕在颈间,每一种姿态,都让他心醉神迷。
是在无意间,发现了她丝巾背后的秘密。
那日两人一起去效游,晴朗朗的天,突然就变了,席地而起的狂风,如一双强硬的手,毫不留情地揭去她颈间的玫瑰丝巾。她慌忙跟过去追,那一抹浅红,早已随风飘远。他握着她的手,嗔怪她:不过一条丝巾而已,回头买条新的给你。眼睛望向她裸露的脖颈,却惊异地发现:她欣长的脖颈上,竟布满了紫红色的疤痕。道道疤痕交织扭曲,像一条条蜿蜒的蚯蚓,在她的颈间恣意爬行,狞狰,可怖。
他猛地便怔住了。
她尴尬地笑,说,小时候,冬天烤火,不小心从凳子上跌下来,碰翻了火炉……他也只是一怔,很快便坦然笑道,暇不掩玉,以后,不要再系丝巾了,我更喜欢真实的你。
他果然再不准她系丝巾,坦然牵她的手出入各种场合。他不止一次对她说,爱一个人,就是坦然接受她的一切,包括缺点和瑕疵。
她从此就收了那些千娇百媚的丝巾,裸露着颈上的疤痕。那些疤痕引来各种各样的目光,很多人惊问:呀,你的脖子,怎么回事?问一次,她都要把原因重复一遍。她的骄傲和自尊,就这样一点点被蚕食。
当爱恋的欢喜终于被一次次的尴尬淹没时,她提出了分手。
她重新系上玫瑰丝巾,依然是笑眸流转,风情万种。心却愈加成熟淡定。
半年后,朋友介绍新的男朋友,是个干净儒雅的男人,目光在她飞扬的玫瑰丝巾间辗转停留,亦有疑问:怎么你老是系着丝巾呢?
她便大方地解了丝巾给他看,面对着那些蜿蜒的伤痕,他微微叹息,忍不住拥她入怀,伸手在颈间轻轻抚摸,手指一寸一寸,满是疼惜和怜爱。然后,轻轻帮她系上玫瑰丝巾,在颈间斜着打一个优雅的结。那个结系得翩然舒展,如一只展翅欲飞的蝶,栖息在她的肩头。
那以后,他给她买了各种各样的丝巾,亲手给她系上。他说,最美的花,总是开在伤口之上的。
她的心,被柔柔地濡湿了。
原来,比坦然接受更深情的爱,是尊重。
煮一壶茶当爱情
他们相遇的时候秋意正浓,满山遍野的菊花开得绚烂。她特意跑到这几里外的山野里来采菊花,只为从小就喜欢喝菊花泡的茶,微苦中带着淡淡的清香,是败火提神的佳品。
当她一脸灿烂地走入他的镜头时,他不由地呆住。他在一家杂志社做首席摄影师,平时见惯了烟红柳翠,没想到尘世间还有如此灵秀脱俗的女子。他看着她在一大片的菊花丛中灿烂地笑着,那一瞬间,他像个失去了思维和知觉的人,只是下意识地不停地按动快门:她一低头的温柔,她回眸一笑的娇羞,飞扬的长发,舞动的裙裾……偷拍者终于被发现,当她一脸怒容地站在他面前讨要底片时,他却狡猾地约定了下次相见的时间。
很自然地便相爱了。
他们常常一起喝茶,她喜欢喝茶,却不喝龙井碧螺春那样的名茶,只喝这自制的菊花茶。她指着透明杯子里一朵朵绽放的菊花说:“你看它们,水给了菊花第二次绽放的机会,菊花也给水注入了清香的滋味。就像好的爱情,要相互融合在一起,才能有最佳的味道。”他笑,不以为然。他其实不爱喝茶,而更喜欢浓浓的咖啡或者饮料。但是他们在一起的时候,他仍然陪着她一起喝菊花茶。爱情就是这样,一旦爱了,就愿意为对方做一切事情,何况只是喝茶呢。
他是那种即便穿最普通的衣服走在人群中也能光芒四射的男人,在她之前,他从没有固定的女朋友,身边美女如云,他在她们中左右逢源,却只是逢场作戏。只有面对她,他浮躁的心才能安静下来。她的与世无争安静娴雅,如菊花茶一样湿润自然,使他在红尘俗世中不由地停下匆匆的脚步,回顾一下自己的心灵。
但是也仅此而已,就像他对菊花茶一向只是浅尝辄止一样,他偏爱的仍然是浓浓的咖啡。甚至连咖啡他都只喝速溶的,哪有时间去安静地泡一壶茶啊?他们的爱情,仿佛只是他忙碌生活之中的一种点缀,时间久了,渐渐便淡了。他身边多的是漂亮张扬可以陪他喝咖啡甚至喝酒的女孩儿,而她,太沉静了,和他激情洋溢的生活根本无法融合。
分手后他的工作越发忙了起来,他常常熬夜,需要靠咖啡来刺激疲劳的神经。直到有一次他在做下期杂志策划时,明明记得很熟的东西却突然想不起来了。后来和一位学医的朋友聊起来,朋友劝他以后喝咖啡,说咖啡喝多了是会导致大脑出现暂时性的记忆障碍的。
朋友问:为什么不喝茶呢?茶不仅能提神,还能败火清脾,是真正的好饮品呢。
他的心不禁动了一动,一下子想起那个喜欢喝茶的女孩儿。他买了菊花茶,回家用透明的玻璃杯,放五朵菊花进去,用正沸的水冲了。他看着那些菊花在沸水中一点点的舒展开来,终于现出了原来娇艳的姿态,清淡的茶香弥漫了整个房间。
他的眼睛热热的,他终于明白她的话:水给了菊花第二次绽放的机会,菊花也给水注入了清香的滋味。就像好的爱情,要相互融合在一起,才能有最佳的味道。
有些爱情是用来辜负的
接到她的电话,他简直欣喜若狂。尽管是一个求助的电话,她的语气却依然是淡淡的,是她一贯的冷漠和高傲。她说她在深圳,因为出了点意外,急需要一些钱。如果方便,能不能先借她一些?一个月就还……只不过两分钟的时间,他握着话筒的手,已经微微汗湿,脸颊上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珠。他甚至没有听清楚她具体都说了什么,只知道,她需要钱,而自己,是唯一能帮助她的人。
他爱她,很多年了。那时候她是学校的校花,清爽的方格蓝裙,简单的白球鞋,青丝扎起,颜如朝露。这样的女生,本不是他可以靠近的。可是他,偏偏中了爱情的毒。大学三年,他帮她在图书馆占位置,从家里为她带红枣百合粥,用打工赚的钱为她买最流行的随身听,她去赴朋友的约会,他也会偷偷跟着她直至她到达安全的地方……他爱得卑微,像追逐太阳的向日葵,她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,已足以令他沉醉。她不爱他,却也不拒绝他对她的好。像阴天里的太阳,悬在天边,若即若离,不温不火,从不曾给过他爱的温暖和光辉。
他们就这样,走过三年。三年里她不断地恋爱,分手,再恋爱,再分手,像走马灯一样地更换男朋友,只有他,始终跟在她身后。她恋爱,他是她的智囊和倾诉对象;她失恋,他是她依靠的肩疗伤的药。
她是那种天生不安分的女子,毕业后就开始四处飘,有时候在北京,有时候在广州。仍然不断地开始和结束一段又一段爱情。他留在那个小城,做了最出色的外科医生。可是他治不好自己的病,他的心跟着她辗转起伏,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,从一场恋爱到另一场恋爱。疲惫,却幸福着。
他30岁了,身边也不断有一些优秀的女孩子在追,他却不从曾动过心。可她只要一个电话一声叹息,就能让他翻山涉水马不停蹄地赶到她的身边。在将近十年的时光里,她恋爱,结婚,离婚,再结婚,身边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,却始终不曾给他一个出场的机会。在她的爱情赛场上,他甚至连个替补都算不上―――替补还有上场的机会,他没有。
却不悔,不怨,只要她需要,他必殚精竭虑,全力以赴。就像这次,她说需要钱,他焚心似火,连夜就拿了钱,去给她送。隔着千山万水,他本可以用最便捷的方法把钱汇去,却还是请了假,他要把钱亲自送到她手上。只因为,他担心着她的安危。
没想到路上会出意外,当那辆失去控制的车朝着他的车横冲而来时,他只觉得思维停顿灵魂出窍,整个人都轻轻地飞了起来。
在医院里重返人间,看到窗外灿烂的阳光,他恍如隔世。他想起还在另一个城市等待的她,心里竟异常平静,不再忧心不再焦灼。他觉得自己的心―――那颗一直为她陷落的心,终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胸腔内。
三个月后,他康复出院。半年后,他和一个娴静温柔的护士结了婚。
是那场几乎让他丧命的车祸让他顿悟,对一个不爱你的人而言,再多的深情痴迷,再多的体贴呵护,都是用来辜负的。就像他和她,他的全心全意,他的长久守候,他的痴迷执着,自始自终,都只是他自编自演的一场爱情独角戏,所有的爱,对她而言,只是用来辜负的。而他,最紧要的,是把所有的爱全盘收回,装进另一颗柔软善知的心里。从此,与幸福紧紧相握。
稻草爱情
相识一年,无数次的前进、试探、退缩,兜兜转转,他终于对她说了“我爱你”。那一刻,那些长久在她心上沉沉浮浮的辗转心事,就像枝头上那些饱满的花蕾,经风一吹,一夜之间便绽出了娇艳的容颜。
晚上,她躺在床上,翻到左边,再翻到右边,蒙住被子,她听见自己哧哧的笑声,终于忍不住,拨了死党冉的电话。电话通了,还没说话,自己先就笑出了声。冉在那边问:“有情况?”她仍然笑,然后才半遮半掩地说,我,喜欢上了一个男人……他,成熟,睿智,笑容迷人,眼神温暖,有时候纯真得像个孩子,事业也很成功……话没说完,她便听到冉在电话那端猛击话筒,这样的完美男人,怕是早被哪个艺高胆大的女人抢到手了吧。
她语塞。
是的,他是个优秀的男人,却不是属于她的。她的爱情一直错位,爱她的人她不爱,她爱的,却已经在别人的园子里开了花结了果。当初他是明明白白地告诉她:自己是家有室的人,除了爱,他什么也不能给她。这话只需稍加推敲,便可见其中破绽百出。可是,爱情的火焰烧起来,她早已乱了阵脚昏了头脑,哪儿还容仔细去辩其中几分真假?
那时候,她傻傻地想,她只要他爱她就够了,这世上有太多名存实亡的婚姻,得到一份真爱,已是奢求。可是,陷进去后,她开始常常失眠,在那些难眠的夜晚,她常常打开音响,放刘若英的CD,听着这个痴情的女子,反复地唱着:“想要问问你敢不敢,像我这样为爱痴狂?”心便被层层悲凉包裹得无处可逃。她记得有一次,她突然问他:“想要问问你敢不敢,像我这样为爱痴狂?”他愣了愣,不说话,燃着一支烟,淡淡的烟雾后面,他的脸色有些尴尬。她的心微有些疼,自己解嘲:“是我喜欢的一句歌词,呵。”
周末,约了冉一起去喝茶。她挽着冉的手从茶室大厅那面大镜子前经过时,整个人都猛然呆住了。她看到冉神采飞扬、光彩照人,而镜中的自己,面色苍白,容颜憔悴,眉头深锁。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,感叹:“真的老了啊。”冉看着她笑:“哪里是真的老?不过少了爱情的滋润而已。”她讪笑:“难道我的,不算爱情?”冉正色说:“你那爱情,充其量,只是稻草爱情。你明知道修不成正果,却不肯放手,不过是因为他是你寂寞之海中的救命稻草。如果这时候有另一个人,或许并不比他优秀出色,但是肯给你一个家,肯承载和满足你所有的感情需求,你还会对他恋恋不舍吗?”
她呆呆地回味着冉的话,心一点点地警醒。
这世上的感情,真的有太多的形式,有些时候,你以为那是爱情,其实不过是一根稻草。与其抓着那根无用的稻草,不如,用心去植一颗属于自己的树。
如果这还不算爱
直到坐上南下的火车,看着这个熟悉的城市渐行渐远,她的泪终于落了下来。
一开始和他相爱时,她也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,但还是抱有幻想。开始的时候总是这样,以为自己的爱情会和别人的不同,以为自己遇到的人和别人也不一样,到了最后才发现,原来所有的故事竟都如此惊人地相似。
遇见他时,离他的婚期还有四个月。她在一家装修公司做设计师,他找到她,是为了装修他结婚的新房。
那是他们第一次相见,她眼前出现的这个男人,头发干爽,笑容明朗,眼睛里有童真闪现,开口说话,声音干净而有磁性。他看到的这个女子,素净着一张脸,稍显苍白,说话时嘴角有浅浅的笑意。
目光交错,两个人都暗暗心惊,从前心里那个模糊的影像,倏然清晰。她只觉得先前空着的心,突然就满了。
两天后,他去看设计的效果图。这一次,他又吃了一惊,整体风格简洁写意,局部细致熨帖,从里到外丝丝入扣,正是他喜欢的类型。双目对视,彼此心意了然如许。
俩人真的就开始相爱了,频频私下约会,感情如火如荼。虽然是一段见不得阳光的感情,却是她生命里最灿烂的时光。深夜里偷偷溜出来,和他一起去赏雪,他带她去西山看迎春花,黄灿灿的迎春花满山遍野,她在花丛中笑得像个纯真的孩子。即使在那间屋子里看他做蛋炒饭,她也觉得幸福,油溅得他一身,她快乐地大声尖叫……她多么希望自己能留住这些幸福,如果这世上真有上帝,她一定要问问他:为什么不让他们早点遇见?为什么要这样将他们捉弄?
她相信他是真的爱她,她能从他看自己的眼睛里感觉到他的爱。可是婚期既定,四个月后,这段感情如何归属?不管不顾,带着她离开这个城市?可是这里有他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,他的事业正如日中天,更何况,还有那个已经许诺了婚期的女人,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,这不是他的处事风格。
说到底,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男人。
婚期渐近,他一天天消瘦下去,忧心如焚。
一点一滴,她都看在眼里。
终于,在他婚期的前一个星期,她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他。
后来有一天,在朋友的聚会上,他喝高了。和朋友们说起当年和她的那段感情,便有人笑他:“那种感情你也当真?摆明了她是在游戏啊,不然她为什么不辞而别?爱就应该坚持下去。”他当场就和那人翻了脸,摔碎了酒瓶,红着眼睛嚷:“你知道什么?她主动离开,是因为不愿意看我那样艰难挣扎,不愿意让我众叛亲离啊……”
话没说完,他便当着那么多朋友的面,“唔唔”哭了。
很久以后,她从朋友那里辗转听到他的这番话,欣然泪落。原来,他一直是懂得她的啊。她想起许多年前读过的一首诗:“许多时候,正是为了爱,才悄悄走开。”所谓的爱,不正是:为了爱,心甘情愿地放弃爱吗?
爱情拐了一个弯
那是一次由朋友安排的相亲。那一年她已经28岁,爱情的繁花开了又谢了,只因为没有一双能走路的腿,爱最终是没有结局的忧伤,像一把锋利的剑,把一颗脆弱敏感的心刺得千疮百孔。她再也受不得那样的痛,所以朋友介绍他时,她稍稍犹豫了一下,就答应了。
他长她一岁,憨厚老实,沉默寡言。见面时,他拘谨地坐在她的对面,有些羞涩,一双手从桌面移到膝盖,又从膝盖移到桌面,头上不停地渗出细密的汗珠。一个小时里,他们说的话没有超过十句。结束后父母问她的意思,她不点头也不摇头,无可无不可。这个人,和她理想中的男人,相差何止千里万里?可是父母都很欢喜,他们说,这种稳重敦厚的男人最靠得住,你也别太挑了,差不多就行了。
他们很平淡地交往着,隔几日,他会打个电话,也没有太多的话,简单的问候而已。放电话前,他总是问,喜欢吃什么,我去的时候带给你。她沉默,并不答他。隔日他来的时候,抱了一堆的苹果橙子猕猴桃。他说,你天天看电脑,吃这些对眼睛好。便再没有多余的话,待在一旁看她双手在键盘上飞舞,陪着她练“坐功”。
她客气地保持着和他的距离,不亲不疏,温文尔雅。有时候他在,正好她的朋友打电话来,她也会欢颜调笑,娇憨可人,天南地北,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。放电话后他还在,她马上收敛起那些恣意纵情,又变得温婉优雅。
他很努力地想走进她的内心,有一次他说:《红楼梦》里的诗词……她却打断他:外面下雨了吗?她笑容温婉,却有拒他千里之外的冰冷,那是他不能靠近的距离。她的心就像紧闭的蚌,始终不曾为他打开。
她其实也能走的,只不过要用双拐。但是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走过,她那么骄傲,决然不肯将自己的缺陷暴露于他的目光之下。他也由着她,推着她一起去逛街,去书店,去花鸟市场,为她买香喷喷的烤红薯。
那一次他来的时候,她正在小区的花园里锻练。她的腋下架着双拐,拐杖先向前移一下,然后左腿往前迈,站定了,右腿再往前迈。步履蹒跚,每一步都那么艰难。他看着,心里忽然很疼。她转身的时候正好看到他,他伸手就要来扶她,她脸涨得通红,坚定地推开他,继续往前走。却没走几步,脚下忽然一个趔趄,整个人都摔在地上。
几乎在同时,他从身后冲过来,双腿跪在地上,手抱住她的腰。他的脸在一瞬间就渗出了密密的汗珠,目光里全是疼惜和自责。他一迭声地问:摔着哪儿了?疼不疼?来,我抱你起来……她坐在地上,不动,眼睛盯着他看。不过是摔了一跤,这样的场景对她早已司空见惯。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,他的紧张,他的无措,他额头上的汗珠,似乎都在告诉她:他爱她,在乎她,心疼她,怜惜她。
她问,你那么紧张干吗?他没说话,红着脸,笑了。那一刻,她的心,忽然柔软无比。她仿佛听到自己心里铁马冰河一般轰隆隆响过,所有的坚冰,都融化了。她知道,原来她的心,一直偏离在爱的轨道之外。这摔倒的一跤,让她的爱情拐了一个弯,他的宠爱和心疼,是拐弯处鲜明的路标,一路引领着她,走进爱的轨道。
花瓣枕
那时候的他和她,都已经过了激情浪漫的青葱岁月。是在一个户外野营的论坛里认识的,她第一次参加他们的行动,是到野外攀岩。没想到天公不作美,中途突然下起了雨。那面攀岩的山壁,因为下雨,显得异常陡峭,老是刚爬上去几米,马上就又滑了下来。他看着她滑下来几次,有些狼狈,便劝:“不如,等雨小一点再爬吧。”她却把头一昂,很坚定地回:不!
就是那一刻吧,他看到她眼睛里倔强和坚持,竟是那样熟悉,而她瘦削的背影,又让他的心,突然地生出疼惜。后来又一起参加过几次野游,他们在一起的时候,他话不多,只是出发前提醒她带齐必要的装备,路滑的地方伸手拉她一把,吃饭的时候,她会把自己的饭端到他的帐篷里和他一起吃。
渐渐熟悉起来,无聊的时候给他打打电话,她有时候很活跃,从村上春树到西藏的佛经到油焖大虾,笑得花枝乱颤;有时候却很安静,握着话筒不说话,他在这头听得到她翻书的声音,走路的声音,喝水的声音,还有她轻微的叹息。他握着话筒,手臂酸麻,却不舍得放下。
那时候,他们的城市里正在上演《情人结》,他邀了她一起去看。电影的结尾,那对经历千山万水、已经不再年轻的恋人,在情人节那天相遇,男人说:“我一直担心你会放弃……”女人说:“不说,就是没有改变。”男人说:“永远不说,就是永远没有改变。”黑暗中,他侧过脸去,看到她的脸颊上,闪着莹莹的泪光。
后来有一次打电话,他无意中说自己一直偏头痛,很长时间了,每次发作的时候,都想拿头往墙上撞。隔天,下班的时候,他突然看见她正在门口等他,双手抱着一只枕头。看见他的时候,她突然紧张得像个孩子,红了脸,支支吾吾地说:“里面是晒干的鲜花……以前一个朋友送的,每天枕着它睡,可减轻疼痛的……我一直,没机会用……”
他接过,摸着里面柔软的花瓣,心突然一暖。那天晚上,他辗转难眠,把那个枕头抱在怀里,又放在头下,一会儿重又抱在怀里,她羞涩的笑容,一点点地缠绕了他的心。
可是,缠绕了又怎样?他们都已经不再是可以无所顾忌的年龄,他已是有家的人,妻贤子乖;而她,亦有谈了五年的男朋友,婚期待定。他们在一起的时候,话题从阿尔卑斯山到艺术流派到天气心情,却独独不谈感情。其实那时候,他和妻子的感情已经很冷漠,可是他不说,她便也不问。而她那些细密辗转的心思,她不说,他也不问。
半年后,她和男友分手,去深圳工作。他去送她,他默默地站在角落里,静静地看着他和别人告别。最后,她朝他走过来,她的眼睛亮亮的,有淡淡的液体。她忽然伸出双臂,顽皮地偏偏头,笑道:“要走了,来,抱一个。”是很轻松的口气,可是她抱住他的时候却是紧紧的……一年后,他和妻子协议离婚。离婚后,他一个人生活,日子过得支离破碎。有一天,母亲来看他,顺便帮他拆洗被罩床单枕套。母亲拆开那只盛满了鲜花的小枕头时,笑他:“你往枕头里放纸条干吗?”他从电脑前转回头,母亲正从那一片桃花、槐花、木槿花中间拿起一张纸条,轻声读到:“不说,就是没有改变;永远不说,就是永远没有改变……这写的是什么啊?”
他整个人猛地从椅子上弹起来,从母亲手中接过纸条,上面,正是她秀丽的笔迹。那一瞬间,他突然泪流满面,他想起来那句台词,这句话的后面是:我们结婚吧。
爱情沙漠里的冷水清茶
那一年,他28岁,为了追随心爱的女子,他舍弃了稳定优越的工作,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。但是生活总是充满了戏剧性,当他风尘仆仆赶到约定的酒店时,却正看到她穿一袭洁白的婚纱,幸福地偎在另一个男人的肩头。
他的心从那一刻开始荒芜成一片沙漠,再优秀的女子也难在他的沙漠上种植一叶青翠。包括她。
她是个25岁的美丽女子,温柔体贴成熟低调。那时候,他在这个城市重开炉灶,新的事业刚刚起步,每天疲于奔波焦头烂额。她心甘情愿地在他身后,他加班的时候,她像个温柔的小妇人,系着蓝底碎花的小围裙,在厨房照着菜谱为他煲汤,然后坐公交车一路送给他。他需要的时候,半夜三更打电话给她,她也会在一秒钟之内清醒,听他诉说那些烦忧那些痛。他忙的时候,她从不去打扰他,把自己隐在角落里,仿佛不存在。她干净利落地处理好自己的一切事情,从不为他添额外的麻烦。
每天,不管他回来得多晚,她都会泡一杯茶等着他。只是普通的绿茶,可是她泡出来的味道却很别致。那茶盛在雕花的细瓷杯里,水色是莹莹的碧绿,舒展的茶叶仿佛刚刚离开枝头,鲜活而生动。入口是淡淡的凉,在舌尖上打一个转,即刻便化成芬芳的甘甜,满口异香。
他是贪恋每天那一杯茶的,曾经问过她,怎么样才能把茶泡出如此绝妙的味道来,她答,很简单,用冷水泡清茶啊。
他便笑,冷水泡清茶,他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和耐心去等待啊?他匆匆喝完茶,又接着在灯下开始工作。每天都忙,他的时间就像沙漠里的泉水一样珍贵而稀缺。如此的努力,也只是想报复,报复那个女子当初狠心决然的舍弃。
她不是不懂得,爱情里谁先动心谁先死。只是一旦爱了,早已焚心似火,哪里谁还会计较先后?也不是没感受到他的冷漠,只是想,如果他是冷水,自己便是茶叶,只要有持久的耐心,总能泡出一杯醇厚浓郁的爱情香茶。
一晃便是三年,三年里她的心起伏辗转,欣喜失落焦灼无奈绝望,所有的滋味统统尝遍。而他的心,始终像紧闭的蚌,从不曾为她打开过。她终于在这场爱情里筋疲力尽,提出分手。
分手那天,两个人最后一次喝酒,红色的葡萄酒溢得到处都是,也醉湿了她的心。微醉的她,目光迷离,借着醉问他:告诉我,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?他没有回答,目光移向别处,飘渺不定。她的心,就那样一寸一寸地湿下去。她想起《东邪西毒》里的慕容嫣说,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,你一定要骗我,就算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,也不要告诉我你最喜欢的人不是我。
而他,连骗她都不肯。
那一刻,她终于明白,有些爱情,注定了难以修成正果。她本以为,用自己的一颗完整的心去爱,不给他压力,甚至不要他的温度,就如冷水泡茶,时间久了,彼此的生命终会完全融汇交合,再难分离。却不知,他的心是沙漠,再多的温情和爱,也只能被无情的黄沙一点点吞噬,不留痕迹。
最美的注视
那年,她20岁,像春天枝头上新绽的桃花,鲜嫩而饱满。她自小学戏,在剧团里唱花旦,嗓音清亮,扮相俊美,把《西厢记》里的小红娘演得惟妙惟肖。他32岁,和她在同一个剧团,是头牌,演武生,一根银枪,抖得呼呼生风。
台上,他们是霸王和虞姬;台下,她叫他老师。他教她手眼身法步,唱念坐打功,一板一眼,绝不含糊;她悄悄虏了他的戏装练功服,在料峭的寒风里搓得满头大汗。衣服晾在太阳底下,旗帜一样飘扬着,她年轻的心,也猎猎飞扬。
知道他是有家有室的人,她还是爱了。就像台上越敲越紧的锣鼓,她的心在鼓点中辗转,起落,徘徊,挣扎,终究是失陷的城池,一寸一寸地陷落下去。台上,当她的霸王在四面楚歌中自刎于乌江边时,她一手拉着头上的野鸡翎,一手提着宝剑,凄婉地唱:“君王从此逝,虞歌何聊生……”双目落泪,提剑自刎……她想,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吧,他生,她亦欢亦歌;他死,她绝不独生。
这份缠绵的心思,他不是不懂,可是他不能接受,因为他有家有妻子。面对她如花的青春,他无法许给她一个未来。他躲她,避她,冷落她,不再和她同台演出,她为他精心织就的毛衣,也被他婉言拒绝。却还是有风言风语渐起,在那个不大的县城,暧昧的新闻比瘟疫流传得还快。她的父亲是个古板的老头,当即就把她从剧团拉回来,关进小屋,房门紧锁。然而黄铜重锁,却难锁一颗痴情的心。那夜,她跳窗翻墙逃到他的宿舍,热切的心扑进他的胸膛,对他说,我们私奔。
私奔也要两情相悦,可他们不是。他冷冷地推开她,拂袖而去,只留下两个字:胡闹。
那一夜,以及那之后的很多夜,她都辗转不眠。半个月后,她重回剧团,才知道事业正如日中天的他已经辞职,携妻带子,迁移南下。
此后便是音讯杳无,她的心成了一座空城,她知道,这份爱,从头到尾,其实都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,可是她入戏太深,醒不过来了。
十五年过去,人到中年的她,已是有名的艺术家。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,夫贤子乖。她塑造了很多经典的舞台形象,却再也没有演过虞姬。因为她的霸王,已经不在了。
那一年元宵节,她跟随剧团巡回演出。在一个小镇上,她连演五场,掌声雷动。舞台,掌声,鲜花,欢呼,都是她熟悉的场景。可分明又有什么不一样,似乎有一双眼睛,长久炙热地追随她如燎原的火焰。待她去找时,又没入人群不见。谢幕后,在后台卸妆的她,忽然收到一纸短笺,上面潦草地写着一行大字:十五年注视的目光,从未停息。
她猛然就怔住了,十五年的情愫在心中翻江倒海——是的,是他。她追出来,空荡荡的观众席上寂静无人,她倚着台柱,潸然泪下。十五年来盘桓在心中的对他的积怨,在刹那间冰消雪融。
是的,他一直都是爱她的。只是他清楚,那时的她是春天里风华正茂的树,这爱是她挺拔的树身上一枝斜出的杈,若不狠心砍下,只会毁了她。所以,他必须离开。如今,她是伸入云霄的钻天杨,而她成长的每一个枝桠间,都有他深情注视的眼睛。那遥远的守望,才是生命中最美的注视。
谢谢你也爱他
她爱上他眉宇间的阳刚之气,贪恋他笑容渐起时微翘的嘴角传递的自信。23岁的女孩子,不羁的青春之下,一颗单纯痴情的心像跳跃的兔子,忍不住偷偷跳出来,又慌忙躲进洞穴。夜夜失眠,只为白天他帮她纠错时一个爱怜的眼神,或者他接过咖啡时一声温柔的谢谢。
她是见过他的妻的,那一次在公园偶遇,他一手挽妻,一手携女,眸中含笑,简短介绍:爱人,小女。初春温暖的阳光倾泻而下,打在三个人的脸上,晃来晃去,都是幸福与安宁。她仓惶而逃,只恐内心隐情被人识破。
秋天的时候他出国考察,半个月的时间不算太久,于她却是度日如年。几天的光景,人已经憔悴得不像样子。碰巧他打电话回来问公司的情况,她懒懒接起,听得他在那端"喂"了一声,一字如惊雷,将她的心轰隆隆地炸开了口。握着话筒,喉头哽咽,万语千言,凝噎难语。急忙抬手唤来同事,话筒一丢,人已落荒而逃。
元旦,公司惯例地举行联欢晚会,他携了夫人一起出席。她躲在角落,看那个华贵高雅的女人谦和有礼地替他答谢员工,看他优雅地牵过她的手滑进舞池,看他温柔地为她整鬓边的发,看他附在她的耳边轻轻说话,心一阵紧似一阵地痛,一分一秒都是煎熬。晚会没有结束,她就借故离开了,在一家酒吧,从没喝过酒的她,醉得一塌糊涂。
醒来已是第二天黎明,睁开眼睛时他正坐在床前微笑着看她。她一时恍惚,是梦吗?他揉揉她的头发说,傻丫头,不会喝酒还喝那么多,亏得我们路过,不然还不知醉成什么样呢。
他妻子把一杯热茶放在她的掌心,一句话石破天惊:谢谢你也爱他。
———是她自己出卖了自己,昨夜梦中不停地呼喊他的名字,隐秘的心事了然如许。
女人笑笑,说,我明白你,因为我也有过你那样的年龄,这种痴迷和爱恋,我也曾有过。爱无错,只是,需要一个更合适的瓶子去承载它。女人的手爱怜地拂过她的发,傻丫头,你还年轻,会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个瓶子的。
她闭着眼睛,一任泪水恣意横流。
一个星期后,她辞职,回到家乡那个安稳舒适的小城。两年后,她找到一个儒雅温柔的男人,彼此相爱,幸福美满。她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瓶,能安全地承载她所有的爱和幸福,并且,滴水不漏。而丰盈的感情,只有在自己的瓶里,才能开得恣意芬芳,娇艳醇香。
爱得越深越笨拙
他第一次见她,在清雅的眼镜店。她穿着白色的工作服,马尾在肩头一耸一耸地跳着舞,粉色的镜片后一双眼睛闪着晶亮的光,脆灵灵的声音喊:19号,验光!19号,说你呢……他还愣怔着,她的人已到眼前,用手一扯他的衣袖:说你呢,验光,在那边……他未及回神,慌忙起身,膝上的书本“哗啦”落了一地,弯腰去捡书,头又“砰”地一下撞在玻璃柜台上……所有的人都被他的狼狈模样逗笑了,只有她,低低惊呼一声,旋即,迅速把一方棉布手帕敷上他的额头。他揉着额头站起来,痛得龇牙咧嘴。拿开手帕,发现并没有流血,只是鼓起一个大包。她又拉着他到验光室,把手帕用热水浸了,敷到他的额头上。这才抿嘴笑道:怎么那么笨啊?
怎么那么笨啊!她香糯柔软的声音,含娇带嗔的笑脸,像秋日艳阳下灿然绽开的白棉花,在他心灵的湖面上摇曳生姿。一瞬间,将他的心深深击中。
他第一次约她,不在公园不在西餐厅,却独独选了安静的图书馆。他看着她远远走来,心里就像有一百只小鹿左冲右突。待她走近,他早已满面通红,紧张得不能言语。她坐在他的对面,安静地看《长恨歌》。偶一抬头,他的目光躲闪不及,正陷在她浅浅的笑意里。他低了头,把手中的书翻得哗啦作响。噼里啪啦,那些暗恋的心事都开了花。
后来她笑他,怎么那么笨啊,居然把约会的地点选在图书馆。他挠挠头,憨憨一笑说,我嘴笨,不会说话,只有图书馆是不用说话的地方啊。
他第一次和她出去,走过一家摄影店,她忽然想起来要把一张照片存到U盘里,他自告奋勇要替她去办。她远远看着他笨笨地和店老板讲价,待他拿着U盘出来,她问花了多少钱,他说五块。她嗔怪:一块钱能办好的事你偏偏花五块,你真是个笨蛋……他涨红了脸辩解,我怕再讲价你会等着急……他第一次去她家,他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边上,身体笔直,额头冒汗。陪她老爸下棋,五局他输了四局,唯一的一次平局,是老人家故意让他的。她的小侄儿放学回来,拿着作业本让她检查。他替她接过来,把错的题指出来让小侄儿去改。一会儿,小侄儿跑到她跟前告状:姑姑,15加8等于23,这道题没错啊。他拿过来仔细看,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。她狡黠地冲他眨眨眼,对小侄儿笑道:咱们家来了一只大笨熊!
他第一次吻她,是一个暗香浮动的春日黄昏。她披着刚洗过的湿漉漉的头发,跳跃着从楼上下来。最后一级台阶,她一脚踩空,眼看就要跌倒。他双臂一伸,稳稳地将她接在怀里。她的发丝拂过他的面颊,绯红的脸颊如桃花初绽。他忍不住就将自己的唇贴了上去,她倚在他的怀里,闭着眼睛,双唇微启,期待他更热烈的吻。却久等不至,睁开眼才看到他面红耳赤,如同捧着一块烫手的山芋,完全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办。
他第一次为她做饭,是因为她说她想吃手擀面。他躲在厨房里和面,软了加面硬了加水,结果弄出好大一团面。他炒菜,瓶瓶罐罐摆了一排,他手忙脚乱,稀里哗啦不是撞翻了这个就是倒洒了那个。她在旁边看着,又气又笑,敲他的脑壳:你怎么这么笨?
他第一次向她求婚,是因为她要节食减肥不肯吃饭。在她连着吃了三天苹果、面色苍白神情憔悴时,他捧着一饭盒香喷喷的红烧排骨对她说:这样减下去,身体要出毛病的。不如……你嫁给我,就不用这么辛苦减肥了……她看着两颊绯红、局促不安的他,忽然“扑哧”就笑了,纤手一点他的鼻梁:有这样向人求婚的吗?你呀,真是个笨蛋!却夺过他手中的饭盒,把排骨嚼得满嘴流油。
他其实一点都不笨,可是在你面前,他嘴笨,手笨,脑笨,什么都笨。可是,难道你不知道,爱得越深越笨拙?
飞过沧海的蝴蝶
她是打算一辈子独身的,26岁的单身女子,爱过,伤过,早有了一双看透风景的眼睛。她又是那样出色的一个女子,平常普通的男人,断难入她的法眼。她想,既然找不到合适的,索性不嫁吧。一个人来来去去,少了婚姻的琐碎繁杂,倒也落得清静。
也不是完全没有一个合适的,她的心里,其实是住着一个人的。那个人成熟,儒雅,睿智,在他的身上,几乎凝聚着她对男人的所有想像。他们的工作都在网上,他编稿,她配图,合作默契。偶尔也打电话,话题从梵高到博尔赫斯到物种起源再到水煮肉片,她在这端浅笑着,安静地听,惊讶他居然懂得那么多。他的呼吸里携着那个遥远的海滨小城潮湿的海风气息,温暖而芬芳。
仅此而已,他们甚至不曾见过面。他和她相隔着千山万水,而千山万水的那一端,他有安详和睦的家,有贤淑温柔的妻。可她的心,却是失陷的城池,一点一点地陷落。父母朋友为她介绍的对象,她一律冷冷回绝。有时候,太优秀的男人,就如同女人的沧海,你飞不过去,就只有陷落。王菲的歌里唱:“给我一刹那对你宠爱,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……”她想自己就是那只飞不过沧海的蝴蝶吧,要用一辈子送他离开。
这种无望的守候,她坚持了三年。三年里她学会了自己修水管换灯泡,交水费电费电话费,照顾病痛的父母,对付爬进厨房里的蟑螂,感冒时自己撑着去医院,失眠的夜晚盯着天花板数绵羊一直到天亮……心,不是不苦。常常,在恶梦惊醒的午夜,孤独像一只贪婪的蚕,一点点地吞噬她的心。那种舒缓的疼痛,几乎令她崩溃。但只要白天他在QQ里送她一个拥抱,她的心便像春天的小草,立刻在阳光下焕发出鲜活的色彩。
那天晚上,她惯例地失眠,一直到凌晨三点还没有睡着。忽然听到阳台上有响动,接着就是“扑通”一声,轻微的脚步声从阳台移到了客厅。她的心一下子就缩了起来,显然,有贼进来了。她张嘴想喊,又立刻又用手捂住嘴巴——夜很静,墙壁的隔音也好,她的喊声不仅不能引来救援,可能还会带来更大的麻烦。报警吗?警察最快也要十分钟才能到,若是被被贼知道她是个独身女子,后果同样不堪设想。情急之中,她抬手把床头柜上的台灯推落在地,“哗啦”一声巨响,长久的沉寂,稍顷,脚步声重新移回阳台,再无声息。
警察来的时候,她抱着双膝,浑身打颤,在床上蜷缩成一团,脸上满是泪水。她没想到原来自己竟这样脆弱和胆怯,这个贼,击破她心中最坚固的防线,三年顽强的坚守,此刻訇然倒塌。
半年后,她结了婚。对方是个普通敦厚的男人,不帅,不浪漫,不懂她的画,不知道博尔赫斯。但是,他心疼她体谅她,失眠的夜晚会陪她絮絮叨叨地说话,恶梦醒来时有他温暖的拥抱。那个踏实的怀抱,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。
“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,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。”直到此刻,她才懂得这句诗的真正的含义。是的,很多时候,仅仅相爱是不够的。爱,需要落到实处,隔了千山隔了万水,再多的柔情蜜意,也敌不过一个温暖的拥抱。而她这只蝴蝶,终于成功地飞越了沧海,彼岸,春暖花开。
爱情不问前程
那一年,正是春花烂漫的时节,遇上了他。她是个自由撰稿人,天性随意,不喜欢朝九晚五的工作,所以辞职写字为生。他在一家内刊做编辑,她并不是他的作者,但是因为她的名字频繁地在这个城市的报纸上出现,所以他就留了心。
很多时候,感情是会受一些外在的东西影响的,比如音乐,比如文字。他喜欢上她的文字,然后也喜欢上了她。他很用心地搜集她的资料,知道了她的住址电话,知道她26岁,还没有结婚,甚至知道她失恋一年,刚刚过了感情的波动期。
当时他的杂志正由他策划组织一次征文活动,她的文风其实和刊物的风格并不相合,但是因为想认识她,他主动打电话邀请了她参加。一听到电话那端她甜润温柔的声音,他的心便止不住地狂跳。她尊他为“老师”,说很早以前就读过他的文章,言辞之中,仰慕有加。
那时候她写稿还只是个新手,像一个正扒着门槛往里张望的小女孩儿。他长她7岁,在她面前,他像是兄长,又像是老师。他喜欢她的新鲜和单纯,她也喜欢他的幽默风趣。
于是便相爱了。
她的家人原是反对的,他的工作不固定,随时都可能被辞退,三十多岁的人了,身无长物,居无定所。父亲问她:“你愿意结婚后跟着他四处奔波?你愿意在生活的底层挣扎一辈子?”她几乎不假思索就答了:“我愿意!”声音很轻,却无比坚定。她是那种可以为爱痴狂的女孩儿,她相信只要两个人彼此相爱,即使是一碗水,也能喝出蜜的味道。
像所有的爱情一样,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甜蜜。他们在一起读书写字,他教她报纸和杂志的版面设计,逼着她尝试写不同的题材。累了他就下厨做饭给她吃,他是南方人,有一手好厨艺,一样平平常常的菜,经了他的手,便是难得的美味。她倚在厨房门口,看着他手脚利索地煎炒烹炸,心里温暖而幸福。
产生分歧是因为写作:他对她抱了过高的期望,或者说他是把自己身上不能实现的梦想放在了她的身上――希望她能成名成家。可是她生性淡泊不重名利,只是想要一份爱情,想要一份真实的体贴与关爱。
她一直以为他和自己一样,是个肯为爱痴狂的人,后来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。是他先提出的分手,他说有些爱情必须终止于爱情,这个社会里物质还是很重要的。
分手后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,而后她开始发狠写稿子。不过两年的时间,她的名字开始出现全国各地的报纸和杂志上,出了书,不久又被省作协吸收为会员,真的有了一个作家的头衔。
有一天晚上,她正赶稿子,电话忽然响了。她接起来,对方沉默了好久才说:“是我!”是他的声音。他说:“有件事一直想向你解释:当初我提出分手,是想刺激一下你――你太痴情太依恋我,我怕爱情会毁了你的前程……其实这两年我心里一直放不下你,我想去看你……”她怔了怔,只冷冷地说:“对不起,我已经结婚了。”便果断地挂了电话。
不是她不懂风情,而是她明白:真正的爱,与前程名利无关,与考验磨练无关。她最终选择的那个男人,不是因为他有多出色,而是因为他说了一句话:“你写多少文章与我无关,我只要你爱我!”
爱,从来都是这样简单的事情。
寄居蟹的寂寞爱情
离婚那年她才26岁,短短一年的婚姻生活,以对方的出轨宣告结束。离婚后她辞了工作,离开那个城市。三个月的旅行之后,终于在一个海滨小城安了家。所谓的家,只是城市边缘区一间租来的15平米的小屋,很暗的光线,夜里能清晰地听到屋外呼啸的风声。新找的工作是在一家报社做校对,一个月700块钱的薪水,付了房租水电费生活费后,便所剩无已。所幸她很有文字天赋,买了一台二手电脑,为杂志写一些故事。很多寂寞的夜晚,便在键盘清晰的敲击声中过去了。
渐渐写出了名气,那些清婉寂静直抵心灵的文字,让很多读者对她仰慕有加。他也是她的仰慕者,与其他读者不同的是,他和她一样,也写字。所以,那次在笔会上,两个互相仰慕的人,一见如故。
他是一家行政单位的领导,35岁的成熟男人,英俊儒雅翩风度翩翩。但是吸引她的并不是这些,而是因为他懂得她。也不是常常联系,偶尔他会有电话来,正好是她想起他的那个瞬间;他去书店,回来经过她的单位,会顺手把新买的碟子给她留一张,也正好是她喜欢的恩雅的碟;有时候他不请自来,在她的小屋里,他毕毕剥剥地剥栗子皮,她一颗一颗地吃,仿佛有花,在她的心里开得馨香烂漫。
偶尔也会提到他的妻,都是不经意的。他说,我爱人也喜欢看你的文字呢。她便哦一声,看着他笑,不再说话。心却突然暗淡,仿佛一树一树开得正好的花,忽拉一下便谢了。
爱,只在自己的心里,发了芽,又被自己狠狠掐掉。她想,不会有结果的,不要再见了吧。可是电话一响,她立刻心如鹿撞,慌得不及穿鞋,光脚跳下去接。他的声音他的笑,如同春天的雨露,把她已经掐掉的芽,重新滋养得鲜嫩饱满,呼呼地往上生长,她根本来不及去抑制。后来,她索性不再去抑制那些想念和渴望,她想,就这样一辈子爱着他,远远地看着他,也很好。
他是突然离开的,全家移居加拿大。她得知消息时,他人已经在那个遥远的国度了。一个月后她收到他寄的包裹,打开,是一只草编的小海蟹,白色的信笺上有四个潦草的字:蟹归大海。
她在自己的小屋整整呆了三天,一任日出日暮。三天后她重新去上班,人虽憔悴,却精神焕发,与人轻语调笑,从容自如。她知道,心里疯长的芽,已经被狠狠地连根拔掉。
两年后,她遇到一个成熟优秀的男人,恋爱,结婚,生子,幸福美满的生活,像一幅曼妙的画卷,在她面前缓缓展开。
很久以后,她在一本杂志看到一段关于寄居蟹的文字:寄居蟹是一种很小的海蟹,它们寄居在岸边的浅水里,大海每次涨潮都会带给它们一些可怜的食物。只要有定期的潮水,它们就会赖着不回大海。由于浅水里食物时断时续,它们的生活总是处于饥一顿饱一顿的状态,因此这种蟹很难长大。但是一到枯水期,它们得不到食物,就会拼命爬回大海,最终也能长成一只很大的海蟹。
她心里蓦然一惊,一下子就想到他,想到他当初的决绝分离。原来,他的狠心决然,只是不肯让她做一只爱情寄居蟹。原来,他早就明白,他不是她的大海,只有狠心断掉她的水源,她才会拼命爬回大海,找到自己真正的爱情归宿。
捧着杂志,在那个初春煦暖的午后,她的泪一滴滴落下,在纸上洇出一朵又一朵无色的花。外面,阳光灿烂,世界静好。
以上答案都不对
她第一次恋爱,是20岁的青葱年华。那个俊逸洒脱的男生,爱笑,爱打篮球,爱唱迪克牛仔的歌,也爱冬夜里踩着厚厚的雪和她一路走下去。激情浪漫的青春,就像一朵饱满鲜嫩的花蕾,幸福呼之欲出。
她是那么喜欢他淌着晶莹汗珠的脸,喜欢他在草场上腾跃而起的身姿,喜欢他浑厚不羁的歌声。她给他写信,很缠绵的句子,如一朵朵娇羞的花,绽放在淡粉的有着柠檬香味的信笺上。周末不回家的时候,她到他的宿舍里,把床单衣服都一起卷了去,像个勤劳的田螺姑娘,悄悄地洗净晾干后再放在他的床头。他偶尔带她去街边的小吃店打牙祭,点一盘青椒肉丝,她挑来挑去,把肉丝都挑到了他的碗里。
这样地爱着,以为便是一辈子的长长久久。却不料,爱情的花易开也易谢,毕业的同时分手的结局,亦无可幸免落到他们的头上。
工作后她一直勤勉努力,性格沉稳内敛,同事相处周到得体。那样美丽干练的女子,很难不被上司注意。那个儒雅优秀的男人,他能看得出被她细心修改过的纰漏,能从她送上的一杯咖啡里揣摩出她的喜与悲。她加班到很晚,他便坐在车里,默默地看着她办公室里的灯光,直到她下楼,安全地坐上出租车。公司里有酒会,他总是事先关照,不许别人灌她酒。
她那样冰雪聪明的女子,自然将一切尽收眼底。不是不钟情,只是,使君有妇,再热烈的感情,也只能沉沉压下。彼此心照不宣,她依然每日巧笑嫣然,只有他看得出她笑容背后的悲怆;他亦沉稳如昨,也只有她才看得出他内心的无奈和对她的怜爱。
这样的爱,终究是累。两年后,事业如日中天的她,突然递上辞呈。他没有挽留,辞呈在案头放了三天,终还是批了。只是送别时最后的拥抱,倾听着对方温暖的心跳,两个人都潸然泪下。
就这样在爱情的路上跌跌撞撞,她最后遇上他的时候,已经28岁。他大她两岁,不帅,很温柔。第一次约会,在优雅的西餐厅,他穿笔挺的西服,打整整齐齐的领带,人却显得拘谨紧张。他老老实实地说,我从来不穿西服,不习惯。他没有再说,她却明白,他穿西服,是在表示他的认真和尊重。
(点击下方免费阅读)
关注小编,每天有推荐,量大不愁书荒,品质也有保障, 如果大家有想要分享的好书,也可以在评论给我们留言,让我们共享好书!
金港赢配资-股票配资门户官网-炒股配资利息-中国十大配资公司平台官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